由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举办的《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评价标准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国家语言文字事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〉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
会议分别汇报和论证了《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评价标准》高校部分,中小学、职业学校部分,幼儿园部分编制等情况,并就《安徽省实施〈国家语言文字事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〉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(二稿)进行了认真审读、讨论。其中《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评价标准(高校)》由我校何文老师负责,并在会上就高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内容、评价标准起草原则和思路及具体评分标准的设置做了详细汇报。
(陈刚/审 柏耀斐/文)

您当前位置:


皖公安网备 34030002000596号